旬阳县中医院外出进修培训学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作者: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医院发展及业务需要,医院将有计划的输送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学习。为强化管理,经研究决定作如下规定:

一、中长期进修学习

    凡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医、药、护、技师,要求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后交医务科(护理系列由护理部),医务科根据医院业务需要对拟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方可外出进修。

二、学术会议、研讨会、学习班等形式的短期培训学习

    (一)学习地点在省内(含十堰市),会务费在500元以下,由科室申报,医务科审查,报主管院长审批。

    (二)学习地点在外省,会务费在500元以上的,由科室申报,医务科审查,主管院长同意,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方可外出进修学习,原则上各科每年限参加一人次到外省培训或学习。

三、差旅报销按照《旬阳县中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费用列入科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