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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药资源传统知识调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点击数: 字号: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镇医疗机构: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我国珍贵的原创知识产权资源,是中医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泉。为落实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与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
    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中开展与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发现、收集、整理、确认一批正在传承应用中的、有重要价值的用药知识和经验,建立保护名录,为进一步保护和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二、调查范围
    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是指:在基层、民间持续传承应用的地方性、民族性的药物应用的知识与经验。重点调查具有地方特色的用药知识、治疗地方病的用药知识、民族的用药知识和新发现的药物资源及其应用知识等。
    本次调查对象遴选条件为:(1)在我县地域范围内仍在传承应用;(2)行之有效的地方、民族的用药知识与经验;(3)持有人持有该传统知识必须是通过家族(2代以上)或师徒授受等方式传承获得的知识,非个人独立发现或通过培训学习获得。

    三、调查内容
    在资源调查一般性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调查药物应用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具体包括:(1)该传统知识的持有人;(2)药用部位;(3)栽培采收、性味;(4)功效;(5)主治病种;(6)配伍;(7)禁忌;(8)加工方法;(9)用法(10)疗效;(11)来源和应用历史;(12)重要价值等内容。

    四、调查实施
    1、摸底: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负责在本辖区内按照调查范围进行传统知识摸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负责本单位传统知识摸底,完成后填写“旬阳县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传统知识调查摸底表” (见附件1)于2014年元月15日前报县卫生局综合股。
    2、走访调查:县中药资源普查队按照遴选条件确定调查对象,走访传统知识持有人,按照“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表”(见附件2)设计的内容对其进行访谈,在传统知识持有人的配合下,按要求填写调查表,并经过持有人和调查单位确认签章后完成。条件允许,应参与观察传统知识持有人的实践活动,深入搜集信息。
    3、汇总上报:县中药资源普查队将走访调查结果按要求进行整理汇总,上报省中药资源普查办组织专家审查。
    4、整理保护:研究制订我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中药资源传统知识调查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本单位、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传统知识真正挖掘出来,做到不遗漏、不虚报,让散落在民间的中医药瑰宝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发扬光大。

    联系人:王薇  赵兴斌
    联系电话:7200686

旬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持有人遴选名单(摸底阶段填报

    附件二、  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表(普查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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